7名被處罰個人已納入銀行“關注名單”
2019-01-08 09:39:02 來源:北京青年報
昨天,國家外匯管理局再次公開通報了15例外匯違法違規(guī)行為,涉案主體包括4家銀行、4家企業(yè)和7名個人,總罰款金額約1700萬元人民幣。外匯局首次披露,被通報的4家企業(yè)和7名個人的處罰信息都將納入央行征信系統(tǒng)。
4家銀行共被罰沒超700萬元
此次被處罰的銀行有4家。平安銀行廈門分行、光大銀行??诜中卸家蚱髽I(yè)虛假合同和提單辦理轉口貿易付匯業(yè)務,分別被罰沒280萬元和80萬元。東亞銀行廣州分行、民生銀行大連分行則分別因為在辦理預付貨款付匯業(yè)務、內保外貸業(yè)務時未盡審核責任,被處以罰沒款50萬元和307.3萬元。
企業(yè)多因虛構貿易背景被罰
還有4家企業(yè)因逃匯被處罰,其中3家都是因虛構貿易背景對外付匯。寧波明輝礦業(yè)有限公司使用無效單證,虛構貿易背景對外付匯273.71萬美元,被罰92.4萬元人民幣;寧波詩頂進出口有限公司虛構貿易背景對外付匯388.1萬美元,被罰127.3萬元人民幣;江蘇五洋集團有限公司構造進口合同,虛構貿易背景對外付匯200.07萬美元,被處以罰款65.4萬元人民幣。
此外,稷山縣康盛達蜜餞食品有限公司因貨物出口未收匯,金額合計466.47萬美元,被處以罰款208.59萬元人民幣。
值得注意的是,外匯局通報中特別注明這4家企業(yè)的處罰信息都納入中國人民銀行征信系統(tǒng)。
利用173人購匯額度分拆逃匯被罰300萬
此次被通報的7名個人,有4人因為用地下錢莊非法買賣外匯被罰,有3人因分拆逃匯被罰。
非法買賣外匯的4人中,江蘇籍徐某和遼寧籍馮某都是在澳門賭場通過地下錢莊多次非法買賣港元,違規(guī)金額分別折合265.98萬元人民幣和1081.79萬元人民幣,分別被罰款32萬元人民幣和130萬元人民幣。
分拆逃匯的3人都是要非法向境外轉移資產,他們利用其他人的個人年度購匯額度,將個人資金分拆購匯后匯往境外賬戶。其中,吉林籍隋某涉案金額和罰款金額最大。隋某利用173名境內個人的個人年度購匯額度,將個人資金分拆購匯后匯往境外賬戶,用于購買境外房產等,非法轉移資金合計1205.65萬加元,被處以罰款300.9萬元人民幣。
“螞蟻搬家”式逃匯將上外匯局“關注名單”
外匯局通報特別注明,對這7人實施“關注名單”管理,并納入中國人民銀行征信系統(tǒng)。據了解,為防范個人項下資金流動風險,外匯局規(guī)定,5個以上不同個人同日、隔日或連續(xù)多日分別購匯后,將外匯匯給境外同一個個人或機構;個人在7日內從同一外匯儲蓄賬戶5次以上提取接近等值1萬美元的外幣現鈔;同一個人將外匯儲蓄賬戶內存款劃至5個以上直系親屬等,都將被認定為個人分拆結售匯行為并進入銀行“關注名單”。
不過,“關注名單”不等于“黑名單”。納入銀行“關注名單”的個人,外匯局不會暫停其外匯交易和匯款,只是兩年內不可享受通過電子銀行辦理結售匯業(yè)務的便利。被列入了“關注名單”,仍可憑規(guī)定的證明材料和身份證件在銀行柜臺上辦理。但如果通過分拆匯出等方式,實現外匯資金違規(guī)流出,外匯局將依法依規(guī)跟蹤查處并予以處罰。
文/本報記者 程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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