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詐騙他人26萬元的網(wǎng)上逃犯在東莞落網(wǎng)
2018-12-27 09:56:06 來源:中國新聞網(wǎng)
中新網(wǎng)東莞12月26日電 (郭軍 趙雅婷)12月26日,涉嫌詐騙他人26萬元的網(wǎng)上逃犯曹某,準備在東莞火車站進站乘車時被深圳鐵路公安處東莞站派出所民警抓獲。
今年39歲的男性嫌疑人曹某,系湖南省永興縣人。2016年開始,曹某和幾個朋友合資投資房地產(chǎn)生意,因為資金緊張,曹某向親戚、朋友借了不少錢。2017年8月30日、9月10日,曹某為了向同鄉(xiāng)李某和陳某夫妻二人借錢,將自己購買的價值28萬余元的私家車作為抵押,分兩次從李某和陳某處借得26萬。此后,私家車一直被李某和陳某使用。
由于房地產(chǎn)生意不景氣,曹某投資的大筆資金一直沒有回籠,欠李某夫婦的26萬元到了還錢日期,曹某也一直沒有償還。由于李某夫婦一直催著曹某還錢,曹某為了躲債和維持生計,就到東莞、廣州等地四處打散工。直到2018年12月24日,李某夫婦發(fā)現(xiàn)曹某抵押的私家車的《車輛登記證書》上登記的車主并不是曹某的名字。原來,曹某為了找另一個朋友黃某借錢,早將車主的名字換成了黃某的名字。于是,陳某立即向公安機關(guān)報案。
2018年12月24日,湖南省永興縣公安機關(guān)接到陳某的報案后,通過立案偵查,確認嫌疑人曹某涉嫌詐騙罪,于是將其列為在逃人員進行通緝。
2018年12月26日下午16時20分左右,不知自己已被列為在逃人員的曹某,想乘坐當日16時26分從東莞開出的城際列車到深圳去找工作,剛到東莞火車站進站口準備刷票進站時,就被東莞站派出所民警查獲。核對身份后,曹某被帶到執(zhí)法辦案場所。原來,東莞站派出所值班負責人黃文劍當天下午16時左右就接到上級協(xié)查通報后,將警力部署在兩側(cè)進站口等待曹某的到來。目前,曹某已被移送到拘留所。(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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